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全面发展、积极创新,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 申请参加科研成果特长生推免的学生需首先满足《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中的基本推荐要求。
-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组,成员包括:孙宝德、李铸国、朱申敏、邓涛、袁广银、张鹏、杭弢、王晓东。专家审核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 科研成果特长生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应为上海交通大学,学院推免工作启动前,论文接受即可。
- 科研成果认定规则如下:对于在中科院一区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学生,推免时平均学积分加5分;对于在中科院二区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学生,推免时平均学积分加3分;对于在中科院三区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学生,推免时平均学积分加2分;对于在中科院四区期刊及其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学生,推免时平均学积分加1分。期刊等级分类,以推免工作当年数据为准。
- 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于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分数不可叠加,以最高档次论文加分计算。
- 对于共同一作情况,共同一作需均为本科在读生,分数计算取平均分(总加分/一作本科生人数)。
- 科研成果特长生申请者需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 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学术专长学生,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并上报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该类学生不占用学院推免名额。
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