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学位类别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术型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0 (全日制)不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材料与化工 |
01(全日制)材料工程 |
二、申请条件
报名之前,请认真阅读《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https://yzb.sjtu.edu.cn/post/2605,除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其他要求如下:
(1)毕业高校为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200高校;
(2)毕业学科为一流建设学科或在学科评估中位列A-及以上或世界排名前100,材料及相关专业;
(3)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
备注:报名导师同意且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进入初审阶段。
三、申请和复试流程
(一)个人申请
1.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博士生导师招生有名额限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招收,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教师名单详见https://smse.sjtu.edu.cn/post/detail/4359;
2. 申请人于2024年秋季学期或2025年春季学期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http://yzb.sjtu.edu.cn/)申请,具体时间为:
第一批----2024年10月15日-12月5日(选择春季入学考生必须在此期间进行网报)
第二批----2025年3月15日-4月20日(只能选择秋季入学)
(二)学院初审
1.在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遴选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流程。
2.复试名单将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预计公布时间为,第一批:2024年12月中旬;第二批:2025年4月下旬。
(三)材料寄送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正式复试前至少五天向材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寄(送)以下申请资料,申请材料提交明细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3)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4)硕士生课程正式成绩单;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6)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或专著等;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提前与报考导师商谈,制定研究计划);
(10)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信不需要考生携带纸质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材料寄送地址:详见文末联系方式。
(四)复试选拔
复试分两批进行,预计时间:第一批:2024年12月下旬;第二批:2025年5月上旬。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总分300分=专业测试100分(笔试)+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组)评价100分。
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以及导师(组)评价三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个人品性、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每个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五、录取原则
1.择优录取。学院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并依据其报考导师本年度所分配的招生名额,从高至低依次拟录取。
2. 导师若无博士招生名额,则不能录取。
3.综合考核总分在180分以下,不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或导师(组)评价成绩中有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
六、监督
1.我院博士招生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我院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21-62821069)。
七、联系方式
谢老师,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徐祖耀楼4003,021-54747664,smseyzb@sjtu.edu.cn,邮编200240。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如遇与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