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全日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招生复试方案和名单(第一批)

2024-12-16 1810

一、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由三部分组成:

  • 专业测试(针对申请考核制学生,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材料科学基础(50%)+ 各专业方向(四选一)(50%)(分别为金属、无机非、高分子、塑性)

  • 面试(满分100分)

从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个人品性、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请考生提前准备个人介绍PPT(不超过5分钟)。

  • 导师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对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为40分;对考生科研潜质、专业知识考察等综合评价60分。

备注:资格考试笔试通过的硕博连读学生,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即为专业测试成绩。

海外直博学生复试内容和形式参考普通直博生。

二、复试安排

1、个人综合素质考察(所有考生参加)

时间:2024年12月26日13:00-13:30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上院215

2、专业测试(申请考核制考生参加、无需携带计算器)

时间:2024年12月26日13:30-16:30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上院215

3、面试(所有考生参加)

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17:00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415-424

三、拟录取原则

1. 择优录取。学院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并根据其报考导师本年度所分有的招生名额(招生名额依据学院当年博士招生名额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从高至低依次拟录取。申请的导师若无博士招生名额,则不能录取。

2. 本次复试满分为300分,总分低于180分者,或者任一单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后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放弃名额则纳入第二批招生名额。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或有任何不诚信行为等,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 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6.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

四、材料寄送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12月20日之前向材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寄(送)以下申请资料,申请材料提交明细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3)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4)硕士生课程正式成绩单;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6)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或专著等;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提前与报考导师商谈,制定研究计划);

(10)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信不需要考生提交纸质版,推荐专家在学院报名截止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材料寄送地址:详见文末联系方式。

五、特别提醒

请各位同学带好学生证、身份证、英语六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针对已经硕士毕业的学生)及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验。

六、联系方式

谢老师,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徐祖耀楼4003,021-54747664,smseyzb@sjtu.edu.cn,邮编200240。

复试名单(第一批).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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