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过程管理】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

博士生培养流程梳理

1.1普博生培养流程

时间节点

培养内容

备注

入学后两周内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根据学院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入学后两个学期内

修完博士生课程

可统筹考虑资格考试科目

第三学期

资格考试

2019级以后由学院统一组织

(一般在每年的10月)

第四学期结束前

开题报告

由二级平台或课题组组织

开题后按自然年

年度考核

由二级平台或课题组组织

(建议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预答辩

一般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预答辩通过后、查重符合要求

论文送审

国内评审(2盲1明/3盲)

国际评审

通过论文评审、学术论文发表达到学校和学院要求

正式答辩

 

备注:普通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1.2直博生培养流程

时间节点

培养内容

备注

入学后两周内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根据学院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入学后三个学期内

修完所有课程

可统筹考虑资格考试科目

第四学期

资格考试

2018级以后由学院统一组织

(一般在每年的4月)

第五学期

开题报告

由二级平台或课题组组织

开题后按自然年

年度考核

由二级平台或课题组组织

(建议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预答辩

一般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预答辩通过后、查重符合要求

论文送审

国内评审(2盲1明/3盲)

国际评审

通过论文评审、学术论文发表达到学校和学院要求

正式答辩

 

备注: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1.3硕博连读培养流程

分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可选择第四学期转成博士(建议)也可选择第五学期转成博士。转博前按普通硕士培养,通过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招生考试后转为博士。以下以第三学期申请转博、第四学生博士入学的学生为例:

时间节点

培养内容

备注

入学后两周内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根据学院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第三学期

申请转博+资格考试笔试+招生面试

由学院统一组织,资格考试笔试一般在每年10月份,招生面试一般在12月份

第四学期

博士入学+资格考试面试

博士入学一般在每年4月上旬,资格考试面试安排在4月中下旬

第五学期

开题报告

由二级平台或课题组组织

开题后按自然年

年度考核

由二级平台或课题组组织

(建议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预答辩

一般在答辩前3个月进行

预答辩通过后、查重符合要求

论文送审

国内评审(2盲1明/3盲)

国际评审

通过论文评审、学术论文发表达到学校和学院要求

正式答辩

 

博士生过程管理实施细则

本部分来源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过程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上交材院〔2022〕4号)相关规定。

2.1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核心课程学习结束之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一)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的主要内容;(二)科研进展和专业技能;(三)学术品德等。

资格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各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具体时间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提前通知。各类型博士生参加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一般在第三学期,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直博生: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一般在第四学期,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硕博连读生:一般安排在硕士入学后第三学期参加资格考试笔试,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作为硕转博招生复试中的专业测试成绩。资格考试面试安排在博士入学后第一个学期。

参加资格考试时,学生应已按培养计划进度完成专业基础课的学习。未完成专业基础课学习者、因故休学者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推迟参加资格考试;应参加资格考试但未按时参加、且未申请推迟参加或申请推迟参加未获准者,按不通过处理。参加国际联培的博士生原则上应在访学前通过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笔试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由学生从学科专业基础课(含全英文课)中选择2门进行考试(荣誉计划学生选择3门)。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个小时,满分为50分,考试形式原则上为闭卷。资格考试首次笔试不通过者,允许在第二次资格考试中更换笔试科目。

资格考试面试按学术型和工程型分类组织。按照5大学科方向(先进金属材料、复合材料、材料加工制造、能源材料、其他新型功能材料)进行分组,每个考试小组专家由3~5名相应学科方向/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导组成(工程博士的资格考试小组一般包含至少1名行业专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申报其中一个小组参加面试。面试原则上实行导师回避制。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课业学习情况、科研进展和专业技能等。要求博士生与导师商定后,围绕一个课题(鼓励结合自身科研、也可选择感兴趣的方向)做学术报告,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资格考试满分2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50%,单科笔试成绩低于满分的60%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通过。资格考试设置暂缓通过率,原则上不通过和暂缓通过的比例不少于当批次总人数的10%。

针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和直博生:首次资格考试未通过或暂缓通过者,由资格考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下次重考”或“建议退学”的意见。建议下次重考的,可在半年后申请第二次资格考试。两次资格考试未通过或暂缓通过者,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由资格考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转为硕士培养”或“建议退学”的意见。

针对硕博连读学生:若首次资格考试笔试未通过,可在硕士入学后第四学期申请参加第二次资格考试笔试。若两次资格考试笔试未通过则取消硕博连读报考资格。首次资格考试面试未通过或资格考试暂缓通过者,由资格考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下次重考”或“建议退学”的意见。建议下次重考的,可在半年后申请第二次资格考试。两次资格考试未通过或暂缓通过者,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由资格考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转为硕士培养”或“建议退学”的意见。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学生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者交我办平台提交资格考试申请——学院初审并指定秘书——导师审核——秘书录入考试安排——秘书录入结果并上传评审记录——学院审核并归档。

其他注意事项:

  • 开题密级审核由校学位办设置,默认为公开。需要保密的课题需在开题时办理保密。
  • 博士生导师可以根据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进行开题查新。

2.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为了对学位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等进行介绍、论证而举行的口头答辩会。

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应该在通过资格考试后完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直博生/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一般应在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秋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一般应在第三学年结束前完成(硕博连读生按硕士入学时间计算)。

因故休学者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推迟博士论文开题。参加国际联培的博士生若出访前未进行开题报告,可在合作高校举行论文开题工作,我校至少三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专家须通过视频参加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结果应及时向学院、研究生院报备。应参加开题报告但未参加、且未申请推迟参加或申请推迟参加未获准者,视为开题报告不通过。

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

(1)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2)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3)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

(5)课题的创新性;

(6)计划进度、预期成果;

(7)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参加论文开题的博士生应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并在开题报告会上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论文开题报告会先由博士生就论文选题背景与拟开展研究情况介绍至少15分钟,再由专家组及参会师生针对陈述内容及其它相关问题提问至少15分钟。

论文开题报告会由二级平台或课题组统一组织,开题报告专家小组应由3-5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评估,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决议,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首次参加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应由开题报告专家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下次重新开题”或“建议退学”的意见。建议下次重新开题者,可以在下一学期再次申请参加开题;两次开题报告均未通过者,应由开题报告专家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出“建议转为硕士培养”或“建议退学”的意见。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学生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者交我办平台提交开题申请——学院初审——导师审核并指定秘书——秘书录入开题安排——秘书录入结果并上传评审记录——学院审核并归档。

2.3年度考核

博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按自然年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二级平台或课题组统一组织,考核小组一般由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至少3人组成。年度报告形式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建议在每年10月底之前完成,论文开题通过满六个月以上者应参加。因故休学者(不含海外访学)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免于参加年度考核。正在海外访学的博士生,也须提交年度考核报告。

博士生需撰写年度考核报告,详细阐述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以书面形式递交学院。

博士生导师和考核小组应对年度考核报告做出综合评估,督促研究生顺利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并就考核做出“优秀”、“良好”、“一般”或“不合格”的结论。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由年度报告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出分流意见。尚在博士生基本学制内并符合硕士培养条件的,可作出“博士生转为硕士生培养”的建议;符合结业条件的,可作出“结业”的建议;否则应建议“应予退学”,经学院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审定。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学生在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或者交我办平台提交开题申请——学院初审——导师审核并指定秘书——秘书录入年度考核安排——秘书录入结果并上传评审记录——学院审核并归档。

2.4博士生分流退出

对在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年度考核中建议转为硕士生培养的学生,在结果公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院系提出转为硕士生培养的申请,经导师同意、院系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可转为同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具有专业硕士学位项目的学科,原则上应转为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转为硕士生培养后,应于2年内完成硕士学业,并且学习年限符合以下要求:原直博生在读时间不少于四学年(自直博入学开始计算);原硕博连读生在读时间不少于四学年(自硕士入学开始计算);原申请考核制博士在读时间不少于三学年(自博士入学开始计算)。未能按期完成硕士学业的,不可再延期,应予退学。符合结业条件的,也可硕士结业,结业后不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博转硕后,应按相应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硕士项目课程学习、过程管理相关要求。学生未及时提出转硕申请,或学生提出申请后院系审核未通过,或研究生院审批未通过者,应予退学。

对于建议退学的学生,应于建议送达5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学申请;年度考核中建议退学学生满足结业条件的,可申请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未及时提出退学或结业申请的,按“应予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