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培养日历】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硕士生培养日历

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硕士生培养工作日历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硕士生学位申请过程,保障硕士生各项培养工作有序进行,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硕士生培养工作安排如下,供各位导师和硕士生参考。

一、培养过程

1、课程学习

2023秋季学期第1-2周:秋季学期课程选课

2023秋季学期第15-16周:春季学期课程选课(第一轮)

2024春季学期第1-2周:春季学期课程选课(第二轮)

2、开题报告

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应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进行。由二级平台或导师召集至少3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首次学位论文开题未通过的,可在下一学期再次申请开题;两次论文开题均未通过的,由开题报告专家组作出应予退学处理建议。

根据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如未在第四学期开始前通过开题(要求在流程系统中完成整个开题流程),将影响综合学业奖学金(入学第三自然年)的评定结果。

时间节点及对象:

2023年12月28日前:2022级硕士完成开题报告并在系统中上传

3、专业实践(针对全日制专硕)

专业实践是专硕的必修实践课程,操作模式为: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至校级、院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也可以选择和导师有合作课题的企业)参加专业实践实习1个月以上,实践时间可不集中,但总时长需多于1个月。完成后经经校内外导师(校外导师一般要求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考核通过,第四学期结束前提交《上海交通大学专硕专业实践记录表》、《上海交通大学专硕专业实践考核表》至学院教务办。学院审核材料,如通过,成绩记为P;否则为F。

时间节点及对象:

2024年7月前:2022级硕士提交《上海交通大学专硕专业实践记录表》、《上海交通大学专硕专业实践考核表》给班长,由班长收集后统一提交至学院教务办

4、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应在学位论文送审前3个月进行。由二级平台或导师负责召集由3名以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告进行答辩评审。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盲审/明审环节。中期检查不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应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给出改进措施,上报给所在院系。经整改可于下一学期再次进行中期检查,2次中期检查不通过者,由专家组作出应予退学处理建议。

时间节点及对象:

2023年11月22日前:2021级硕士完成中期检查(要求在流程系统中完成整个开题流程)

二、学位申请

本学年学院将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2024年6月和2024年9月组织学位评审与授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论文送审

论文送审前提条件:学位申请人应完成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完成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

盲审稿提交参考时间(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拟申请学位批次

盲审稿提交最晚时间参考

备注

2023年12月

2023年10月下旬

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并通过论文查重后方可送审。提交查重的论文即送盲审的论文,有规定的盲审论文格式,一经提交无法撤回。

2024年3月

2023年12月中下旬

2024年6月

2024年4月下旬

2024年9月

2024年7月上旬

2、论文答辩与学位评审

学校盲审结果不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前置条件,院内盲审和2份明审结果合格并录入系统、科研成果达到学院要求后,可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经导师、学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举行学位论文答辩会。举行答辩之前,系统中的答辩申请必须审核通过。

各批次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参考如下: 

拟申请学位批次

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参考截止时间

学位评审会时间

2023年12月

2023年11月下旬

2023年11月底

2024年3月

2024年2月下旬

2024年2月底

2024年6月

2024年5月下旬

2024年6月上旬

2024年9月

2024年9月上旬

2024年9月上旬

以上日历供各位导师和硕士生同学参照执行,具体安排以教学管理办公室发布通知为准。如以上安排有变更,教学管理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材料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