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通知

2023-03-15 17481

一、本次硕士招生计划

类型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方向码

研究方向

2023年招生计划

推免生已录取

本次招生计划

备注

学术学位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1-02

金属材料、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

76

71

5

 

03-04

材料加工工程(塑性成形);材料加工工程(数字化制造)

5

1

4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600材料与化工

01

材料工程

55+4

21

34+4

新增3个“纳米中心”联培专项名额,1个分析测试中心专项名额

02

材料工程(塑性成形)

16

0

16

 

03

材料工程(内蒙古研究院联培基地)

10

0

10

 

04

材料工程(四川研究院联培基地)

5

0

5

 

05

材料工程(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联培基地)

6

0

6

 

说明:联培基地学生的培养过程以及取得的学历学位与校本部同学完全一致。第一学年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在联合培养基地,校内不再提供宿舍。

二、复试分数线

我院采取同一专业统一划线,录取时按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1.复试基本分数线

类型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联考综合

英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学术学位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50

50

75

75

356

全日制专业学位

085600材料与化工

50

50

75

75

315

2.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专项计划

思想政治理论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单科比学校相同学科普通线降5分,总分比学校相同学科普通线降总分满分值的5%。

说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名额单列,不占第一条“招生计划”表中的本次招生计划人数。

三、复试考生名单

2023复试名单(全日制-学院网上).docx

四、复试材料提交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生: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认证报告(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并下载)

往届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下载:www.chsi.com.cn

所有考生:成绩大表、英语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证明等

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以上材料,登录网址为

http://ga.sjtu.edu.cn/ksxt,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24:00。

上述材料请同时准备纸质版复印件和原件,面试时提交原件验证并提交复印件备案(提交的材料请提前按顺序整理并用长尾夹固定)。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满分200分,复试内容包括:

1.笔试(满分80分)

(1)综合笔试:时间12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满分为8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22日13:00-15:00

笔试地点:闵行校区上院103、104

2.面试(满分120分)

(1)外语口语和听力(满分为40分);(2)专业及综合素质(满分为80分),主要对考生学术背景、对专业的掌握程度、科研能力、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与评价。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12:00, 13:00-17:00

面试地点:闵行校区陈瑞球楼414-418 具体复试分组名单另行公布

候场室:闵行校区陈瑞球楼420

六、拟录取规则

1.复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下(不含120分)者,不予录取。

2.在材料学院各专业内(含校企联培基地),以第一志愿方向优先原则,按照“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排序,并依据各研究方向核定名额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如遇第一志愿相同,且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总和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依然同分,优先录取业务课二成绩较高的考生。

3.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01-02方向、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的01方向录满后,未录取者(需复试成绩高于120分)可在同一专业内调剂。根据调剂意愿,按照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到同一专业的其他研究方向,额满为止。

七、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站上的《上海交通大学2022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https://www.jdcw.sjtu.edu.cn/xzsyxsfgs-2022-10-10.pdf

八、注意事项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我院有优先录取权,一经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再转到其他单位录取。

2.近期请注意查看邮箱和手机短信,并同时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zb.sjtu.edu.cn/)上的相关事项。

3.本实施办法如有与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教育部和学校政策为准。

九、咨询联系方式

谢老师,021-54747664,smseyzb@s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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